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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宿城区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 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3-06 点击量: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

为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宿城区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研读《宿城区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实施方案》(见附件),成立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

二、注重实际实效,特色特长并重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强调普及性;活动内容既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地方特色,又能展现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美德,充分发挥师生特长。

三、营造美育氛围,关注学生成长

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展示学校美育教育特色,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要发动学生全员参与,将参与情况纳入学生成长档案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附件:宿城区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实施方案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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