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科室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2018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校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区政府大楼各科室按局办公室排定值班表值班,驻外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值班工作。遇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校请于4月4日下午2点前将值班安排表分别发送至安稳办和办公室邮箱:scaq9742@126.com、 sc4228975@163.com。
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