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3-29 点击量: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和《“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预防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省爱卫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苏爱卫〔2016〕6号)文件要求,按照“专业防制和群众防制相结合,常年防治和集中防治相结合,环境卫生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科学防制原则,发动群众,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鼠、防蝇设施,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

二、工作安排

本次春季除四害活动做到“四统一”: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保障活动效果和质量,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消杀准备阶段(3月28日—4月8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配套专项经费,清理并增修防灭鼠设施,培训技术骨干,购置消杀药物等。

第二阶段是环境整治阶段(4月9日—4月17日)。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治本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爱卫会《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要求,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全面开展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杜绝鼠粮,抹平缝隙,消除露天粪坑等活动,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第三阶段是全面实施阶段(4月18日—4月25日)。本阶段为统一投药、喷雾消杀阶段(雨天顺延),灭鼠投药要求必须是一次投药期为连续5天以上,具体投药按照《宿迁市除四害药物投放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专人负责,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行药物投放,同时检查督促重点单位因地制宜落实除四害设施,堵塞鼠洞、清除鼠迹。城区做到社区、单位全覆盖,不留空白和死角。

第四阶段是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5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对遗漏单位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区疾控中心做好灭后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将环境治理、投药情况和除四害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于5月30日前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将对春季除四害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拖延不力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除四害工作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此项活动。

2.广泛宣传,人人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子屏、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重要意义,充分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整治,使统一除四害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3.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实施好各自责任区内(包括办公、生产、经营、住宅区、所有出租房屋、按产权或责任所有的管辖地段及周边环境)的除四害工作,并督促所管行业抓好除四害工作。

4.科学作业,确保安全。各单位、各部门除四害工作要严格按照《宿迁市除四害药物投放技术方案》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防护,在公共环境投放鼠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药物、器械,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同时,推进除四害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重点行业和单位可以委托具备服务资质的专业防制机构开展除四害工作。

5.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除四害经费采取个人和单位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除四害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各部门、经营户除四害经费自行负担。

 

附件:1、宿迁市除四害药物投放技术方案

2乡镇(街道)除四害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3、区直部门除四害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宿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