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校外培训机构排查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加大对师生和家长宣传力度,大力配合治理整顿,强化学校责任意识。
二、全面排查摸底
1.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宿城区学校学生校外培训普查登记表》(见附件1)、《宿城区学校学生校外培训普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11点前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局安稳办邮箱。
2.各中心校(实验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摸排,排查出安全隐患点,并告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向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下发《告知书》,认真填写《宿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统计表》(见附件3),于4月10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局安稳办邮箱。
3.区教育局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82960314、82960316,邮箱jc7855@126.com、scmbjy@126.com。
三、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图片、影像、《告知书》等台账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归档备查。
2.2018年4月10日上午11点前,各校(园)要按照文件要求,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发送至局安稳办邮箱:scaq9742@126.com,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系人:陈殿启,电话:82960303。
附件:1.宿城区学校学生校外培训普查登记表
2.宿城区学校学生校外培训普查汇总表
3.宿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统计表
4.告知书
2018年4月2日